初中学生食堂承包合同
甲 方:xxx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校务会多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投标方式:
明标
二、中标金额:
三、付款期限:
中标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证金,签定合同,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壹年,自2008年下期开学至2009年上期期末结束止。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经营,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款。
五、经营范围:
乙方可以在校园内经营面食、饭食、生煮熟菜类、肉类,以及汤菜类等,不能经营烟、酒、生活学习类用品、水果、冷饮等,不能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不能搞有奖销售等。严禁经营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校园禁营食品。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服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监管,期满后如数退还。若有违反,从履行保证金中按合同条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用房一套。
2、甲方为乙方提供灶台、水池、水管、水龙头等相关食堂设备(另见学校公物登记册)。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表一只、电灯3盏、电源插板2个、门锁2把。
4、甲方应支持和协助乙方管理好食堂,保证场地和道路的畅通,不允许其他老师家属或外来人员在校内办早、中、晚餐经营点。。
5、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饮食卫生及安全工作。
6、监督乙方经营饮食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饮食价格。
7、对乙方经销的饮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出售任何有问题的饮食(如过期、有毒、发霉、变质的饮食)。
8、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