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抹灰贴砖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相互配合的原则,现确定由乙方承揽由甲方统一管理外墙贴砖工作,为规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价格:外墙实贴面积 元/平方米
(大写: 元每平米)。
四、工期要求:
从工程交接日起( 2011年 月 日 )工期为 个日历天日(以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不管停水、停电、天气情况。材料耽误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五、承包内容:
打灰、上砖、挂钢笆网、堵丝杆眼、清理套管、打底、贴砖清洗墙面、清理落地灰等所需工序内容以及所需的小型材料(扫帚、钢丝球等)。
六、甲方提供技术、脚手板、砖、水、电、手推车。(甲方所提供材料若有损坏修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剔打大于20MM的砼,其外由乙方负责剔打另补助300.00元。
七、工程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2、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上下水的管道上。
3、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楞木等作为立人板。
4、搅拌砂浆与抹灰作业时,应注意灰浆溅入眼内。
5、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
6、严禁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7、龙门架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临边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0、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1、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