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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6)

时间:2013-12-22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森林狼 点击: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6)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建立在没收官僚资本基础上的国营企业和新建国营企业的力量日益发展壮大,实际上成为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力量;工人阶级在整个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和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得到很大加强;调整工商业采取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措施,不仅起到利用和限制的作用,实际上也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土地改革后党注意发扬农民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这两种生产积极性,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倡导互助合作运动,实际上成为引导个体农业向社会主义的集体化逐步过渡的开端。新民主主义的前途必然是向社会主义发展,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中本来就有社会主义因素,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不断壮大其力量和扩展其范围的因素。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对我国有重大的榜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党认为解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农村和城市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已经成为必要并有现实可能,于是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党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在全国人民中得到广泛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奋斗的新的纲领。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时候,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重大事件。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判了他们的反党分裂活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所担任的一切职务。通过这次斗争,维护了党的团结,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贯彻提供了重要保证。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中央提出,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的时候,虽然我国的工业已经恢复并且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是工业化的起点仍然很低。1952年现代工业在我国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26.6%,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35.5%。毛泽东有一段给人印象深刻的描述:“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我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特别是经过抗美援朝战争和受复杂国际局势的影响,改变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极端落后状况的客观要求显得更为紧迫。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参照苏联的经验,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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