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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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经真诚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外墙保湿系列产品在 地区唯一加盟机构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
协议涉及的产品为“丹润雅”外墙保温系列产品: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界面砂浆、无机保温浆料、抗裂抹面砂浆、瓷砖勾缝砂浆、粘结砂浆、瓷砖粘结砂浆柔性外墙腻子(单组份)等。
二、授权区域和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为桂林摩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丹润雅”外墙保温系列产品 地区的区域独家代理。
2、首批提货规定为 吨。
三、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自2008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四、销售任务及首批进货量: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年度销售任务为: 吨。
2、乙方首次提货不能少于 吨。
五、销售方式和产品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代理内的甲方所有系列产品。
2、乙方的提货价格为: 元/吨。(到站价格,含运输、包装、增值税)
六、结算及供货方式: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银行电汇结算底单传真件后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货。
2、运输方式可选择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整车或集装箱),由乙方根据实际发货量,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七、奖励制度: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若乙方完成全年度销售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年度任务量提货金额的 %作为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