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代 理 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依法合规、共谋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决定致力于构筑长期、稳定的保险业务合作关系,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及方式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下列保险产品(按险种列明)
1.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2.交强险
3.财产保险
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 雇主责任险
6.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二)对授权乙方代理的所有业务,必须经甲方按照有关业务管理规定进行核保,并且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单证。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无保单、批单出具权。
对确实需要进行远程代理出单的业务,必须按甲方已报成都保监办备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远程及委托出单管理办法(暂行)》办理。
(三)对所有代理业务,乙方无定损理赔权。
(四)对所有代理业务,乙方不得转代理。
第四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保险费的划缴方式: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将机动车辆保险费全额缴纳至甲方的保费结算账户。
(二)非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保险费的划缴方式: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将非机动车辆保险费全额缴纳至甲方的保费结算账户。
第五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实收保费,根据保监会、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代理手续费每月结算支付一次,甲、乙双方对上月代理业务保费完成结算、对帐手续后,甲方于五日内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和赔款支付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确定各险种相应的手续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