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楼须知与收楼承诺书(2) 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同意在管理者收到本人/本公司承让人的承诺书前,如上述承让人有违反管理公约或业主守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管理费或有关费用),其法律责任将由本人/本公司及承让人双方承担。
(五)为计算本人/本公司所需负担之管理费,本人/本公司所拥有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置在 层 号。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