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传

部队干部个人自传(3)

时间:2013-04-1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部队干部个人自传(3)
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同时,我还能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临时性任务,如89年动乱期间社会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其它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公安厅有关会议会务工作的准备等,受到省公安厅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证明人:朱义泉,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1990年至1992年3月,调到总队政治部宣传处工作,认真做好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支队搞好调查研究,检查基层教育开展情况,在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能身临一线,采写了300余篇新闻通讯稿件,报道了全省武警部队大智大勇、可歌可闰的新人新事新风貌。业余时间,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赋予的《江苏公安》“武警战线”专栏的编辑组稿任务,受到总队有关领导和基层官兵的广泛好评。证明人:陆令寿,江苏省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1992年4月至1994年5月,调到二支队警卫队二区队任指导员,我针对区队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江苏视察的驻地警卫任务,要求高、责任大的特点,对官兵提出“警卫执勤只能出经验,不能出教训”的明确要求,做到事事比别人早想一点,先行一步,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克服依赖观望和交差思想,对上级精神吃透弄懂,对部队建设了如指掌,对官兵思想状况落叶知秋,广泛组织官兵开展“国宾哨位写春秋”等系列竞赛活动,率领官兵圆满完成了江泽民、乔石、姚依林等10多次一、二级警卫任务。期间,区队被总队评为“学雷锋先进集体”,本人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随后,利用业余时间撰写的报告文学《国宾卫士展英豪》一文被六家新闻媒体采用。证明人:王祝庆,现任江苏省委行政处副处长。

    1994年6月至1996年5月,调任江苏总队二支队宣传股长,牢记宣传股长职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严守党的纪律和党性原则,认真学习马列、毛主席著作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工作、现代军事和科技知识,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协调办事和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做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支队的安全保卫、文化体育及组织基层开展政治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期间还编印了100余万字的有关资料、简报下发大、中队,采写发表了380余篇新闻稿件,撰写了《新形势下加强奉献精神教育之管见》、《领导干部是加强武警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当前开展四个教育的调查与思考》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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