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协作合同(2)
三、借款期限为年月(指从第一笔货款发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利息月息%,按季度收利息。货款逸期按规定加收利息20%。
四、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货款。归还货款资金来源于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税、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资金。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货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债责任。必要时,乙方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头中扣收。
五、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度、货款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六、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正本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3份,由担保方和甲乙双方上级各执1份。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