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计划

文明市民学校工作计划(2)

时间:2013-02-22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文明市民学校工作计划(2)

    2、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宪法》、《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婚姻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普法材料。

    (2)教职员工、学生参加以“提高法律素质”为主题的各种形式的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德育活动课等,创建学习型组织。

    (3)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计划,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宣传工作:保卫处、团委、思政部和学院工会各负责宣传栏两块宣传板报(以各校区宣传栏为主),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创办有关内容宣传黑板报。其他宣传工作由学院党政办统一负责,具体协调。

    4、活动要求:

    (1)各项学习要分阶段、分步骤、有层次、有重点的开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师生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2)树立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形成尊重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部门要在4月6日前将活动安排、4月25日前将活动小结报组织人事处,并及时上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

    (三)五月民族团结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

    1、教育主题: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融合

    2、教育目标:引导广大师生充分认识五十六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各民族之间血肉相联、休戚与共,中华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充分认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国家最高利益和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充分认识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为确保新疆及学院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教育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活动。在学生中进行民族政策、理论的教育,开展民族团结的实践活动,通过“结对子”、“交流赛”、“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评比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党政办做好相关活动安排,使民族团结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把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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