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乡镇防汛工作领导讲话(4)

时间:2013-04-15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乡镇防汛工作领导讲话(4)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县防汛办及其它有关部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变化,密切注意汛情动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灾情发生后,要组织力量,深入灾区一线,尽快统计核实灾情,为抢险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在灾情报送过程中,要严格灾情逐级上报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务必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应急办(电话:0857-3522710)和县防汛办(电话:0857-3521797),县应急办和防汛办接到报告后,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地区,切忌不按程序越级上报。对不落实值班制度,不按时报送信息或信息报送倒置,以及瞒报、漏报灾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认真开展督查,形成督查合力,确保工作到位。一是县水利、防汛部门要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督查,随时了解部门和乡镇工作动态,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对干部到位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提高干部职工抓防汛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涉及的行业区域开展督查,并责令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根据地区要求,将把防汛保民生工作纳入了领导干部“双考双评双挂钩”干部实绩考核和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作为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明确职责推进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又要做到密切配合,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水利、防汛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抗灾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水利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列为重点防汛的七个水库(红旗、鞍山、过狮河、吊水岩、小坝、大海坝、小湖坝)和危险河流巡查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短期和中长期预测预报工作,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决策参考。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医疗设施的准备,确保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的需要。公安、武警、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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