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12年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2)

时间:2012-09-2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2012年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2)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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