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长春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13-04-13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长春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含共有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

王明

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

***********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

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无

受让方(含共有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

李李

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

***************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无

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与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础状况

房屋坐落: 长春大街1号

丘地号:25-1/3-9

权属证书号:12*******

结构

建筑面积m2

用途

总层数

转让部位

余面积

剩产权性质

框架

100

住宅

11

全部

第二条:转让方式

买卖其他

第三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总价¥ * 元,(大写) * ¥

元(小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1 )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前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

2、分期付款:乙方先支付给甲方购房款¥ 元(大写);

余款于 前付清;

3、委托银行监管支付;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于 2010年10月10日 前,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房屋应权属无异议,无抵押,无查封,无翻建、矿建、改建,房屋状况与房屋登记

薄记载相符。否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付给乙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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