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房产局房产买卖合同(2)

时间:2013-04-13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房产局房产买卖合同(2)
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监证: 监证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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