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总结

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2)

时间:2013-03-26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2)
计划》。《法官培训条例》第五条要求法官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法官培训中心分别与法警支队联合举办了全市司法警察培训班;与行政庭联合举办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培训班;与民一庭联合举办了全市法院法庭庭长培训班;与技术室联合举办了全市法院司法鉴定人员培训班;与办公室联合举办了本院机关公文处理、立卷归档工作培训班等,全年共计举办在职干警岗位培训12期,466人次。每期培训班我们既设置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政建设等教育,又设置了新法律法规、新司法解释的学习,为提高培训质量,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讲理论课,邀请省法院教师讲审判业务课,安排相应的时间组织大家共同研究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组织学员考察参观、开展娱乐活动等。由于筹备工作做得好,授课老师备课充分,讲课认真,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周密细致,所以,每期培训班都办得比较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学员既学习和更新了法律专业知识,又研讨解决了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既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又提高了公正司法,搞好各项审判工作的能力。

    三、积极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干警到上级法院和培训院校参加培训和深造。

    《法官培训条例》第四条规定:法官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归口负责,分级实施。为此,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培训学院每年都连续不断地举办各类培训班,特别是审判业务方面的培训班。为了完成上级法院分给我们的培训指标,使我们的干警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每期培训,我们都是不厌其烦地进行联系、组织、协调。今年共计协调、组织到上级法院系统的培训院校和省委、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教育的干警达29期119人次,大大提高了受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不断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建设现代化法院奠定了基础。

    四,认真填写,及时颁发合格证书,规范和完善了我院的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院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和其他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培训条例》和最高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培训手册和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要求,去年为本院90名干警建起了培训档案.填写规范了培训手册,今年分别为全市法院法警、行政审判人员,法庭庭长等参加培训5天以上的113名学员填写颁发了《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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