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实施意见(2)
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发布后,购买、无偿获取企业内部职工股的,除必须立即退还企业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决定》会布实施后买卖股票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处理。
无偿或非法获取的股票及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决定》公布实施前以各种名义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赠送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的本单位的信用卡,应立即退还。因私事使用上述信用卡所开支费用如数退还,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拒不交出信用卡和拒不退还用于私事费用的,从重处理。
《决定》公布实施后以各种名义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赠送信用卡以及将本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的,必须立即交出所持有的信用卡,退还因私事开支的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决定》公布实施前用公款取得各种俱乐部会员资格的,必须立即退出。如不退出,由本人支付全部费用。
《决定》公布实施后,仍用公款取得各种俱乐部会员责格的,必须退还公款,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决定》公布实施后,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由个人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五条规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实施意见》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监骨检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