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门卫管理规则(2)
5。教职工的私人车辆和给校内送货的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机动车通行证出入。
6。教学区除本校车辆和特殊情况外,其他车辆不得入内。
7。在校内组织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有关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组织单位应在征得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保卫处。
三、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者,须在接待室由门卫与被访单位联系,征得被访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
2。私人来访者,应在传达室凭证填写会客单后进校,事毕应交回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
3。来访人员携带的物品,进校时必须在会客单上注明。
4。学生亲友来访,一律不准在校内留宿,因工作关系或校内职工的亲友需住宿者,均须本单位领导批准,并到保卫处登记,须办临时出入证。
四、携带物品出入校门管理
1。凡携带公物出校,必须接受门卫检查,交验主管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一律不准携带出校。
2。凡私人携带物品或托来访人梢带物品出校门者,凭本人证件,经验查登记,方可放行。
3。携带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及化学品等违禁品进入学校,必须持有效证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门卫职责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则,对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应认真检查,核对证件和携带物品;时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管理;对胃充本校人员,企图混入校内和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应扣留证件,进行追查,妥善处理。
2。非门卫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室;门卫室电话除特殊情况不准外借;不得在执勤时与人闲谈、嬉闹。
3。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经常保持门卫区的卫生,维护好门卫区的救序。做好交接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