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总结

市2012年卫生工作总结(2)

时间:2013-03-28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市2012年卫生工作总结(2)
片区筹建片区医学临床检验中心,现已进入硬件设施招投标阶段。市中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对临床医学等6个紧缺专业岗位实行双向选择录用,全市共双向选择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医学高校毕业生115人。

    另外,高度重视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市人民医院建立了警务室。10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和《乐清市重大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三)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大荆中心卫生院、北白象中心卫生院的二级乙等医院创建工作,市财政专门安排900万专项经费用于完善软硬件设施。目前,两家医院已进入上等级达标冲刺阶段,迎接温州市等级医院评审。9月份,完成城东、城南、盐盘等3个新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已在96个农村新社区中新建了94个农村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努力抓好城东街道云海社区等15个示范化农村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创建工作,争取11月初通过温州市级评估验收组验收。积极推进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顺利完成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任务25名,完成率100%。

    二是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我市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具体做法是“总额控制、分类补助;绩效考核、拉开差距;鼓励先进、适当上浮”。一是总额控制、分类补助。确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绩效工资总额为5.7万元,实行总额控制。市财政对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业务收入状况差异分三类进行补助,对业务收入一般和较差的二、三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财政适当增加补助。市财政落实绩效工资人员补助经费5020万元,基本药物补助经费2800万元,两项合计7820万元,人均补助标准达7.1万元。二是绩效考核,拉开差距。市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相挂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从原来6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提取绩效工资总额1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使基础性和奖励性工资比例从原定6:4调整为5:5。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和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做到按月发放。三是鼓励先进、适当上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差距较大,对业务量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考核合格后,在业务资金收入有结余的情况下,允许其按规定标准上浮绩效工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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