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股权转让合同
一、原始股权概况及欲转让比例:
皇家皇悦会所,成立于 年 月 日,由股东龚建芬、郭再祥出资建立,其中龚建芬以 万元出资,取得 %股权,郭再祥以 万元出资,取得 %股权。
皇家皇悦会所经过 年经营,以经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为了促进会所的发展,经两名股东协商,愿退出 %股权(其中龚建芬退出 %股权,郭再祥退出 %股权),转让与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发展。
二、转让方式与转让金额:
股权转让方式为现金转让,即被授让人向授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现金后,方可取得相应的股权。 经过对皇家皇悦会所进行资本经评估,除 铜像外,总价值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人民币)。根据股权比例,每1%股价值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
注: 铜像系龚建芬与郭再祥私有财产,只在会所展放,非会所财产,故不在转让之列;会所评估价值包含会所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被授让人与分配比例:
经协商,决定吸纳 、 、 三人为会所股东,其中: ,出资 万元,取得会所 %股权; ,出资 万元,取得会所 %股权; ,出资 万元,取得会所 %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