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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残疾人优惠政策

时间:2013-05-08 10:2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编者按:

    近年来,吴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先后出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充分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在此,本版选择相关重要条例的重要章节,让更多的残疾人同胞共同感受吴江温暖的政策环境,让更多的读者感受吴江区在残疾人工作中作出的努力!

    教育:

    补助标准

    1.参加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费用分期补助标准:每人每学期200元,按学期发放(含接受聋儿语训的儿童)。

    2.参加中等教育(不含条款3普通高中)的费用补助标准:全日制聋校普高、职高、中专、技校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通过成人教育获得中专学历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

    3.参加普通高中(不含聋校普高)的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1800元。

    4.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的费用补助标准:全日制专科每生每学年2000元,全日制本科每生每学年2500元;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获得大专学历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获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康复:

    一、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补贴

    补贴标准

    经区残联审核同意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的患者,手术后可一次性享受补贴3万元,由区财政局在残疾人保障金中统一列支。

    二、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救助标准和经费渠道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对贫困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儿童实行全额救助,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补助50%。救助资金从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三、贫困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

    体检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吴江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60周岁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从2011年开始,今后体检每三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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