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2013高中招生简章(4)

2013高中招生简章(4)

时间:2013-05-30 10:06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不能出现E等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超过三个E(含三个E)或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出现E等的则专业成绩自动降为B等级,同B、C等级考生一起根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为B、C级的考生,录取档次达到统招生标准的,同样享受统招生待遇。

(2)体育专业

按专业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按1:1.5 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若报名人数不足或专业成绩较差,将适当调整各项目人数),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分A、B两个等级,发给《文山中学体育专业合格证》(根据不同项目、男女比例及专项成绩优劣统筹考虑确定)。

专业成绩为A级的考生优先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

专业成绩为B级的考生依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专业成绩等级分专项按序综合录取。

(3)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艺体生继续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说明:艺体特长生入校后学校将签订协议书,单独管理,根据特长重点培养,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才能,锻炼提高学生的艺体素质。

七、综合素质认定

我校负责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其依据是毕业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认定结果分 A、B、C、D、E五等,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八、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安全科负责,录取时体育健康与物理、化学等值对待。

九、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具体由市教育局电教中心负责,录取时实验操作与政史地生等值对待。

十、特殊考生政策

按照《昌邑市教育局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

1、统招生:按照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2、择校生:学校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按照潍坊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十二、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15553611608 15553611635 15553611818 7191125 7128650

2、查看招生信息请登录文山中学官网:http://www.cyswszx.com

3、中考咨询请电话、信息联系或发邮件到wszx888@126.com。


上一篇:201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50709.html

本文标题:2013高中招生简章(4)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