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办法及时告知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考办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我院官网公示至2014年底。市、县、中学公示名单时间不少于10天。
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名单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加强上报材料的核对工作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别进行分类,再按照每一大类别所属特殊考生小类别分类,每一小类别按考生号排序。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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