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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时间:2014-05-12 11:18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专业排序。

第二十条 学校对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4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人60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每人9800元/学年,其它理科专业每人4900元/学年,文科专业44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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