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 > 高考 > 招生简章 > 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

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

时间:2014-05-14 00:2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第十九条 对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当年公布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计划,以及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定向专项计划和自主选拔“筑梦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不限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380元,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为奖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英才”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励范围可覆盖在校生总数的50%以上。我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上一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下一篇: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kaoshi/gaokao/zsjz/103146.html

本文标题: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