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我校2014年在四川省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对于免费师范生招生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上一篇:宜宾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下一篇:攀枝花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相关阅读
- 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6
- 首钢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 2015-06-26
- 清华大学2015年语言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5-04-23
- 南京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5-04-23
-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5-02-28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kaoshi/gaokao/zsjz/109681.html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