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15000元/年?人,普通专科13000元/年?人,艺术类本科17000元/年?人,艺术类专科15000元/年?人;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900—1200元/年?人。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2.2012年起,计算机系、通信与信息工程系、微电子技术系及经济与管理工程系所招收的专科新生在九里堤分部就读,一年后再转入高新西区校区就读。
3.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学院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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