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
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江苏、浙江、上海)》执行。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执行。
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首推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4、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5、我校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六、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类高考加分投档后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序。
七、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1、复旦大学(10246)的思想政治教育、核工程与核技术、俄语、朝鲜语、保密管理、法语(仅限北京市和江苏省)、德语(仅限北京市和江苏省),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19246)的法医学、护理学等9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录取至俄语、朝鲜语、保密管理、法医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核工程与核技术、思想政治教育、法语、德语专业考生入学后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转专业政策。
2、我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和江苏省继续实施提前批次与第一批次“联动”政策,即考生在提前批次与第一批次(A)同时填报复旦大学(10246),在提前批次中被思想政治教育(上海)、法语(北京、江苏)或德语(北京、江苏)专业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复旦大学(10246)第一批次文、理科投档线,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在其填报的第一批次专业(类)志愿中进行录取。
3、国防生
我校招收、培养武警国防生。招收经军队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男性考生,并按军事院校提前批次录取;若生源不足,可以将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4、保送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招收的各类保送生分别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奥赛决赛生选拔测试方案》、《复旦大学2014年外语类特长生体验营招生简章》执行。
八、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
1)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学年?人;
2)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其中爱尔兰班为43000元/人;
3)高职:7500元/学年?人。
2、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3、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十、监督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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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复旦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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