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审结果。
请注意:
(1)在报名过程中,学生须慎重选择我校自主选拔各专业类别中的一类,不可同时申请多个类别,申请提交后不得变更。
(2)学生的证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样,我校将综合考虑学生个人陈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材料所体现的水平、高中阶段学业情况等因素,择优选择通过网审的学生,进入下一步的初审环节。学生须保持关注报名系统,及时查看网审结果。“网审通过”后才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并寄送报名材料。学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学生寄送的材料。
2、中学盖章:“网审通过”的学生所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同时,须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寄送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学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学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4年1月6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学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建议学生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4、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生可登录查询。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对“网审通过”学生寄送的纸质材料,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学的推荐情况、自主选拔各专业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
学生可于2014年1月17日后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公告栏的通知。
相关阅读
- 北京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6
- 北京农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6
-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5年招生 2015-06-26
- 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6
- 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6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kaoshi/gaokao/zsjz/88853.html
本文标题: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