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同时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九校将继续联合进行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以下简称学科基础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一、 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 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省级及以上奖;或者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或者专利;
2.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学科单科学习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年级前10%或考评均为A级的高中毕业生;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语言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
4.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培养潜能,且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异者。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见附件)。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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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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