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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时间:2014-01-19 15:06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4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来我校进行复试,包括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及面试,复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总分200分,面试总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可以推荐一定数量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免于资格审核,直接进入复试;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10%可以免资格审核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推荐标准及推荐名单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

4、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免笔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信息。

5、对于农村籍考生,可凭户口簿和当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在报到当天申请退还测试费(报名现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1份及贫困证明)。

五、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仍需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或者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下3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报名时,需填报目标专业,选拔时将侧重目标专业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查,最终结合考生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合格认定专业范围。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将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10分确定专业;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将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安排考生专业。

3、 “信息英才”计划:符合如下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信息英才”计划,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4、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注3:符合“信息英才”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信息英才”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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