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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时间:2014-01-19 15:37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各省(区、市)的考点设立,以“报名系统”为准,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报考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科学试验班(传媒)的考生,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报考社会科学试验班的考生,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或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报考我校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工科试验班(机械与能源)、工科试验班(材料与化工)、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工科试验班(信息)、工科试验班(海洋)、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医学试验班类、药学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兴趣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3.面试: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我校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2.我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的材料,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并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浙江大学。

4.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以上。

5.自主生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调整),优惠政策分五个等级:



等级 优惠政策 专业(大类)录取
A 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分数线即录取 满足填报的第一专业(大类)
B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以内即录取 4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C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以内即录取 3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D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以内即录取 2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以内即录取 1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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