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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时间:2014-01-19 15:4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至2014年1月10日(以EMS邮戳为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成绩表(同上,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自荐报告(手写12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和原因、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

5.相关支撑材料:校荐材料、获奖证书、特长等证明复印件等。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三)查询初审结果(2014年1月20日开始)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2014年2月28日之前)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五)报到审核(2014年2月28日)

2014年2月28日报到当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办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2014年3月1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理科科目为数学,文科科目为语文,考试时间为上午。

面试为笔试当天,根据考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抽签进行。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选拔合格考生,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按考生报考类别类型,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最终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在同一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应按照省级招办填表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未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采用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应在第一顺序志愿或第一平行志愿(A志愿)学校中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须填报已认定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数线)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录取考生最低分数(不参考具体专业分数)下20分(或折算)之内,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提前的省份,按省招办提供的模拟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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