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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时间:2014-01-19 15:46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14年1月20日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并通过手机短通知考生。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4年1月20日后,1月25日前登陆东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2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核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面试为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考察,主要考察平时积累,考生无需刻意准备。理工类笔试科目为信息学基础,文史乙类笔试科目为英语理解与表达。文史甲类只面试不笔试。

考核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地点在东北大学校内。

4、候选考生确定标准和公示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候选考生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学进行公示。候选考生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考生。

六、录取

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由我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在其报名类别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如在2014年录取时实行大类招生,则录取到该专业所在的招生大类。专业分流政策与统招考生相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大类对应情况请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前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查询。

自主选拔候选考生报考我校国防定向生、贫困定向专项生、少数民族预科生、艺术类专业时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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