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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30人公告

时间:2015-04-15 16:27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2015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10所学校(含幼儿园)共招聘教师30人,详见《2015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 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含)之前。

5.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6日(含)至1997年4月26日(含)期间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如招聘职位或某些职位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教师的信息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cn)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查询。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6-2125305。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6日至29日(每天9:00—16:00),地点:锦州市实验学校体育馆(锦州市成都街3号,渤海大学北门北侧)。《2015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时提交2份。

(三)注意事项

1. 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与古塔区所属学校职位不能兼报),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招聘职位对普通话等级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5年4月26日之前取得。201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参加省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待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允许报名,但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报名时做出详细说明

3.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要按照报名系统提供的栏目内容详细填写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如教师资格证应明确学科和类别(例:初中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等。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 由于准考证照片需现场采集,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5月21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实验学校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教育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复审)

1. 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审查(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经锦州教育网通知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 审查内容(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职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限为15分钟(小学教师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教案占20%。幼儿园教师职位重点测试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讲课成绩(不包括教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以上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教育网通知。

(二)考核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与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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