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正常引用参考文献与抄袭、剽窃的法律界定
实际上,“抄袭”和“剽窃”,在道德规范上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在学术研究工作中是一种不良学风,而在法律上则是一种违法浸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把倒窃、抄袭他人作品界定为一种侵权行为,要求予以制止,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然而,开展学术研究、写作学术论文。引用参考资料又是必不可少的,怎样区分正当引用参考资料和抄袭、蒯窃之间的差别呢?
要而言之,针对大学生写毕业论文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从引用资料的目的看,是为了评论、说明某个问题或阐释自己的观点,引用或摘录他人的作品,而不是完全照搬他人的作品为己所用,这种情况不属于侵权行为。
(2)从引用文献的数量上看,适当引用他人作品。一般来讲引用总字数不超过被引用作品的1/10,或者引用文献不超过本人作品的1/100
(3)引用他人作品,需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加注说明被引用文献的著者名称、题名(篇名、书名等)、出版事项和出处等。
(4)由于写毕业论文是一种科学研究活动,要求内容创新,即使引用版权过期的文献,依然应按以上3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