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行为约束机制
(二)强化企业行为约束机制
企业行为目标的多元化,既有完成产值计划的目标,又有利润最大化目标,还有职工收人最大化目标。不同目标之间,同一目标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而且企业行为目标不会自动地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目标完全重合。例如,有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走歪门邪道损公肥私,坑害国家,损害消费者利益。有的企业为了迫求职工收入最大化,可能会把生产基金作为消费基金分配等等。因此,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让企业自动按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目标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在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后。企业行为约束,一方面是由企业可支配收入和资金所形成的预算约束,即企业内部的约束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活动放开后,国家必须通过有关途径造就这些约束条件,以形成企业行为的自动控制机制。预算约束,它是指以预期收入控制支出。硬预算约束,是指以刚性的税收、财政、银行信贷制度,保证企业严格按照自己的资金和收入安排支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使企业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让那些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亏损,又确无发展前途,已经资不抵债的特困企业,实行兼并或坚决使之破产倒闭。把尚可利用的资产和资金以及宝贵的社会资源交给效益好的企业,做到企业有生有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此外,还要有法律约束,如企业法、成本法、会计法、统计法等,使企业不能突破预算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