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发上级批示性通知
转发是转发上级的公文,是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使用的一种通知形式。
范文如下:
转发《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商局、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及省直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河南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省辖市工商局、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制仃实施意见,拿出具体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2。各地应建立不同形式的违法医疗广告公告制度。对多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管理部门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由省工商局单独或者会同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予以公告。
3。各省辖市工商局应当将查处的典型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广告样件,在每季度末上报省工商局;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管理部门应当将涉嫌虚假违法广告样件,在每季度末分别上报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
4。已取得2003年《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和医疗广告发布批准文号的,有效期统一截止于2003年2月28日。在此日期后再发布医疗广告须重新办理医疗广告发布手续。
附件:《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略)
河南省工商局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03年2月15日
从批示性通知的三种形式的范文中可以看出,批示性通知都有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批示性通知都有附件,批示性通知都是根据附件而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