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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作文

认识法律 跟法律做朋友

时间:2015-05-28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字数: 点击:

认识法律 跟法律做朋友

今天上午,我参加了一个由广西少年报举办的活动——小读者走进少年法庭.走进法庭的大门,一股严肃而公平的气氛让我感受到了法官审案时的严肃和公正感。

在这里,我们见到了少年报上的“青青法官”,青青法官共有4个,两个是青青哥哥,两个是青青姐姐。有一个青青哥哥身材矮小,有一个青青哥哥身材高大,一个青青姐姐身材中等,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一个青青姐姐身材中等。

青青姐姐带着我们参观了法院,法院的右边雕刻着沈家本、董必武的上半身。我们从雕刻牌中了解到了:沈家本是清末法学家是第一个为中国引进西方法律体系的法学泰斗。还了解到了: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在门口的左边是史良和马锡五的上半身雕像,我们知道了:史良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生前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也知道了: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由于他执法严正,刚直不阿,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我们来到大厅,看见了大厅中间的一个大法锤,它代表着我们法律的威严。青青姐姐还想我们介绍了很多:审判小厅,审判大厅,审判中厅……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模拟法庭。

开庭前,青青哥哥在现场中邀请了4位小朋友一起参加模拟法庭,开庭了,青青哥哥敲了一下法锤,表示开庭。书记就在这时站起来宣读旁听的规则……我们看到了犯罪嫌疑人肖乐,他是一个未成年人,因100元的小费,而帮助坏人贩卖毒品被警方抓获。由于他诚恳承认错误,所以得到了缓判。

我们还开展了一个问答的环节,我们可以问法官叔叔许多的法律问题,我们也从中收获了许多知识。

最后要给这快乐的法庭之游画上句号了,从这次参观法庭后,我知道了我们要学法、遵法,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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