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和婚姻(2)
一些朋友在与对方订婚后,经过了解,感到双方性格不合,缺少共同语言,预感到成婚后家庭不会和睦幸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提出解除婚约是完全正当的,也是合理的。至于彩礼的退赔问题,田园认为:第一,如果为了怕经济上吃亏,而勉强成婚,对于双方来说,其代价将是非常昂贵的。它是以两个人甚至包括他们后代的幸福为代价的。这种婚姻悲剧,难道我们见到的还少吗?第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彩礼的退赔处理原则是,如属双方自愿赠送的或者是共同花用的钱财,原则上可不予退还书赠送的钱财物数额较小时,可不予退还;所赠的彩礼费是男方的复员转业费或抚恤金,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方以婚编财,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返还对方的财物,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处理。当然,作为大多数人来说,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当事人双方还是应该本着平等协商、实事求是的原则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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