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县委财务工作总结范文(5)
五是把好招标结果公示关,畅通"民情渠道"。一方面,严把招标结果公示关。要求开标结果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今年8月,该县收到群众投诉105国道泰和段二改一项目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经查实后,及时废止了原招标结果,重新组织了招标,切实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发改委、财政、监察、工商等部门对全县交易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管、工程审计和资金结算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使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朝健康、快速、有序的轨道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