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经济承包合同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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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旬检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巡回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按标准限期进行整改,督促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规定的停检点,组织隐蔽验收,并负责隐蔽验收签字。
5、主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技术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乙方责任
1、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公司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
3、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安排工程的生产计划。
4、负责现场的技术和质量,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地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乙方人员安全施工。
五、奖罚
1、安全奖罚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罚规定。
2、工程质量奖罚执行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奖罚规定。
3、持证上岗率达不到规定的不能开工,经调整合格后方可开工,中间因人员调离而达不到规定的,应停工整顿,经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工期提前或拖延,按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有关条件约定办理,奖或罚直接和建设单位兑现。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其情况,甲方可给予警告、停工整顿、停止投标或中止承包合同。情节严重者勾成犯罪的交司法机以法惩处。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2份,副本2份(公司经营部、工程部、综合部、项目部各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七、补充条款:
甲 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