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样本(2)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