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3)
(3) 开工前按设计图纸有关施工要求编制工程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4) 每一工序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工序检测和验收。
(5) 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指导,并承担所承包各分项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等责任。
(6) 开工后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交底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及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被上级有关单位处罚,其善后处理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
(8) 乙方负责护筒埋设及泥浆池的设置。本施工区域地下管线较多,开挖及钻孔过程中损坏管线,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 其它
a) 本合同壹式肆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双方结清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
c) 其它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