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劳务承包合同范本(3)
2、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当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的,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条 甲方所制订的《四川省香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员工工资及晋升考核暂行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3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 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 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