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内部承包合同(2)
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在正式开始施工前,乙方应按甲方施工方案,对工程难点、重点等提出合理的具有操作性的措施计划。要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工期按计划完成。
(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保留工作量、进度安排,进行调整的权利,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4)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并按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各种机械设备及油料保卫工作。
七、乙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乙方的人员
乙方的员工:乙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配备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和技术负责人。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4)乙方用工均应为遵纪守法的合法居民,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与完工时的《结算已清》的承诺书一起存档备案。
2、 乙方现场负责人
(1)乙方现场负责人是乙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甲方及现场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
(2)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名。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与文物保护
甲方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甲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若由于乙方未遵守有关规定造成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甲方被他人索赔,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计量与支付
完工后支付60%,其余年底结清,但乙方必须提供发票。
十、违约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而影响甲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整个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