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开采承包合同(3)
2、甲方负责按施工方案和具体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所需资金;
3、乙方开采的合格镍铬矿石由乙方拉到料场堆放或者在井口由乙方负责直接装车。
4、乙方开采出的镍铬矿石大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超过标准的镍铬矿石由乙方负责派人分解挑毛,费用在结算乙方工资款时扣除。
5、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最终向甲方提交【】矿区试开采报告,该报告经由甲方提交国内公认的评审机构评审通后,认为可正式开采时,双方再签署正式开采承包合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的,甲方不给予结算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剩余款项。
六、其他约定
1、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全部人员往来菲律宾及在菲律宾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各方确认因矿山原因不能进行正式开采,则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返回中国的合理费用。
2、本合同如因一方主张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该方应当立即告知对方,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七、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纠纷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且不适用其冲突法规范;本合同签订后,产生争议的,各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都有权向SD省SG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份数、效力与期限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工作完工结清相关款项后自行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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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ND矿业】
法定(授权)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XX 黄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