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件承包合同格式(2)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 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 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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