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承包合同(2)
搞好发展建设,现场管理规范,配合搞好管理工作。
5, 承包方有责任维护好设备,保管好生产工具。承包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生产设备和工具的购买申请。
6, 承包方有责任保守企业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别是同行业)透露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技术开发,供应,销售等有关信息。
六, 提供的生产保障:
1, 发包方应尽量提前做出生产月计划送至承包方,让承包方做出适当的配合和安排,如有更改应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包方。
2, 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通过生产计划和库存量计算所提出的采购申请,按时保质保量地将原材料采购到位,如因原材料不能按时到位,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交货的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包方因生产需要,自主招聘生产工人,公司不得干预。但承包方要保证所有人员的人身及生产安全,与发包方无关。
4, 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所有员工提供居住、工作休息场所,并承担水电费,其余费用由包方自行负责。
5, 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审批承包方提出的工具制作申请,以及设备的购买,保证易购材料,工具在两天内到位,不影响企业生产。
6, 如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具体方案可双方商量,不要影响生产。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的可向格尔木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 承包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