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3)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不仅要支持已经立项的党支部,而且对于申请但未批准立项或未申请立项的党支部要给予充分的指导和帮助,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活动经费支持。
4、“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指导,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将对“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验收评比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