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独家代理合同(2)
6、乙方在转让过程中,实际转让价格高于委托价格,甲方愿意将超额部分作为委托报酬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得对该房屋委托他人转让、赠与、抵押等不利于乙方实现权利的行为。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债务纠纷等响转让的情形。该房屋如出租在过户时应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循甲方要求,按照符合委托人利益的原则处理委托事务。
2、乙方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因乙方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时,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3、乙方在此协议进展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宣传、人工、交通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当亲自履行受托事务。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再转委托他人办理。对于因转让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欲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该房屋委托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 3 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另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条款均已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