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外贸公司代理合同(2)

时间:2013-04-27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外贸公司代理合同(2)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 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13%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四、信用证审证条款:甲方收到信用证后翻译并传真给乙方,由乙方决定是否接受,经书

面确认后传真给甲方。

五、如遇国家汇率有较大幅度变动或国家调整退税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其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签约期限从 2005 年 月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约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SIMON KANE MODERN GROUP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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